河北规定县委书记选拔任用将由省委直管
2009-06-25 13:39:24 作者:王洋洋 来源:河北日报 浏览次数:0 网友评论 0 条
昨日,省委组织部召开座谈会,学习中央关于加强县(市、区)委书记队伍建设的若干规定,并对我省的实施意见稿进行修改讨论。
据介绍,省委对加强县(市、区)委书记队伍建设高度重视,研究确定了贯彻落实意见,将目前我省实行的“县党政正职备案管理体制”调整为县(市、区)委书记由省委管理、县(市、区)长由市委管理,并实行任前备案的管理体制。各市委主要侧重县委书记的日常管理。要进一步发挥省委、市委两个作用,完善县委书记选拔任用机制,规范提名、推荐、考核、决定、任用等环节的程序和方法。
■河北日报记者王洋洋据《河北新闻联播》整理
相关文章
[错误报告] [推荐] [收藏] [打印] [关闭] [返回顶部]

已有